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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审】工程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说明(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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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工程系列科技管理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说明

各有关单位:

关于做好本市工程系列科技管理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按照《关于规范本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沪人社专【2017号】115号)、《关于完善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工作的通知》(沪人社专【2017】256号)、《关于完善本市科技创新领域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的实施细则》(沪人社专发【2016号】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要求,经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同意,现将2018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科技管理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机构

上海市工程系列科技管理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市工程系列科技管理工程师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其办公室设在上海市科委人事教育处,负责本市科技管理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日常管理工作。评审工作每年进行一次。

二、申报评审程序

本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工作,实行个人纸质材料申报和组织核实相结合方式。

1、申报人应满足申报条件(见附件一),且根据国家及本市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培训要求,应完成相应科目继续教育课程的学时要求。申报人在备齐材料后,由个人或单位报送到受理点。

2、申报评审办公室对申报人材料进行整理初审,汇总后送交本系列中级评委会审核,对申报条件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3、申报评审办公室适时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并按规范程序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无异后,及时通知申报单位(或申报人)领取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制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三、申报时间和地点

1、申报时间:2018年8月27日至9月28日(双休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2、申报受理地点:上海市钦州路100号1号楼12楼

联系人:张老师、单老师 邮编:200235

电 话:54065252、54065420 传真:54065110

E-mail:zhangsy@sthr.sh.cnshancy@sthr.sh.cn

3、评审费用

申报评审费用:人民币600元/人。评审费用须在送材料时一同交付(未通过评审会面试者,不退还评审费)。

4、本通知与相关表格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上公布、下载。

附件:

1、职称评审申报条件

2、送审材料目录

3、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基本情况表

4、职称制证信息表

5、单位考核意见表及专家推荐意见表

上海市工程系列科技管理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2018年8月15日

附件一:

职称评审申报条件

一、申报范围

1、科技管理是一个包含了科技能力的规划、发展和执行,并且用来规划和完成组织营运以及策略目标的科技领域。本市科技管理评审申报范围指在本市科研院所,研发中心、科技企业、事业单位等从事以下工作满一年:

⑴从事科技战略、规划、计划等策划、制订和执行的专业技术人员;

⑵从事战略性科技人才资源策划、使用和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

⑶从事科技信息研究、科技发展预测和技术预见的专业技术人员;

⑷从事科技项目管理、评估、科技投融资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

⑸从事专利技术等方面知识产权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

⑹从事技术市场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

⑺从事科学技术普及和科学技术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

2、外省市在沪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需取得《上海市居住证》满一年以上且在有效期内。

3、中央在沪单位、国有大型企业等需本评委会评审的,应出具有效的委托函。

4、当年已达到退休年龄或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属于申报范围。上一年度未通过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本年度无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的也不接受申报。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须按照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实行缺额申报,即在《评定申报表》单位公章栏注明工程师岗位尚有空缺并由人事负责人签字。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条件按照《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掌握执行。

2、学历和资历:具有国家认可的理工类大专以上学历,并担任助理工程师工作满4年以上,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以上。

3、任职资历计算到2018年12月31日。

4、破格申报:对于在技术创新和创造、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等方面工作中业绩突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但学历、资历等未达到正常申报条件的,经所在单位考核推荐,区、县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专业学会(协会)或者两名以上高级职称同行专家亲笔推荐,可破格申报评审。具体要求见附件5。

5、继续教育培训要求

根据沪人社专〔2017〕256号文件规定,申报人员须完成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必修课、选修课累计30学时的要求。2018年度申报人员须完成知识产权(6学时)、创新知识(初级班6学时)或项目管理(初级班6学时)等累计不少于15学时的必修科目(中级班亦可),以及网上在线选修课目15学时,合计达到不少于30学时的公需科目培训,且需提交相应培训成绩单或学时证明。(对2017年前取得的公需科目学分或证书,在五年有效期内的按1学分对应3学时计算)。通过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且未超过五年期限的,可持证书原件至上海继续工程教育协会(梅园路77号11楼)申请折算学时,可分别折算为3个选修课学时。

公需科目课程安排和报名事宜,请注册登录并查询“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www.sacee.org.cn)。

三、申报材料内容

各单位人事部门可以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按照以下申报材料要求开展申报工作。

1、申报人应如实填写《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在21世纪人才网下载,http://www.21cnhr.gov.cn/→表格下载)、《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基本情况表》(见附件三)及有关材料,并提交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聘书和获初级专业技术职称后所取得的主要论文、论著、单项科技管理工作小结等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二)。

2、论文(著作)/单项科技管理工作小结要求

提交在任助理工程师期间撰写与本人工作、专业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论著)或工作小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需提供本人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撰写的科技管理论文1篇(含)以上,本人撰写字数不少于3000字(合作撰写论文原则上不超过3人)。

(2) 若以外文发表的论文作为主审论文,需同时提供中文译稿,且专家审核时以中文内容为准;非主审的外文论文请提供中文内容概要简介。

(3) 全日制高校学生在校期间发表的论文及学位论文,在职学习的学历、学位论文,以及项目(工程)设计说明书、产品说明书,可行性研究、立项申请、结题报告以及项目技术报告、测试报告,产品标准,专利申请报告等不可作为申报论文。

(4) 提供已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的论文时,需提供刊登刊物的封面、目录,及刊登的含有署名的论文内容。

四、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人事档案保管单位)核实,并提出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或经公证机关公证。

2、申报人在报送材料前应按“附件二”的要求整理申报材料,单位报送的需附上申报人员名册。

3、申报人申报时需携带身份证、居住证、学历证书、技术资格证书、聘任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核对后原件即交还本人。

4、如申报人需要,职称评审申报办公室工作人员可对申报人员填写申报材料开展咨询。

5、全部材料用A4纸打印或复印。另请将全部材料(须盖章)扫描成PDF文件并将电子文稿连同纸质材料一并送至评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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